中共河北大学工商学院委员会 关于开展第四届“三育人”先进教职工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


学院各部门:

为总结“三育人”工作经验,调动全院教职工教书育人、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的积极性,推动学院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,学院党委决定开展第四届“三育人”先进教职工的评选表彰工作,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条件和程序

1、评选条件:各部门按照校党字[2006]33号文件精神有关规定(见附件一),严格条件,严格标准,严格程序,做好本部门“三育人”先进教职工评选工作。

2、评选程序:以各工会小组为单位自下而上推荐,推荐人员名单经学院“三育人”先进教职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,报学院党委决定。

二、评选名额: 2人

  三、时间要求:

各小组于6月30日9点前,将“三育人”先进教职工登记表一式二份(见附件二)和先进事迹材料(不少于2000字)交学院“三育人”先进教职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(联系人:宋文敬)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37728124@qq.com。

四、学院“三育人”先进教职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

组 长:王洪凯  宋耀武

副组长:朱红梅

成 员:罗朝晖  尹洪伟  高向杰  宋文敬  蒋爱军  叶小倩  刘红保  王志云


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分工会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中共河北大学工商学院委员会

二○二○年六月二十八日

 

 

附件一:《中共河北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〈河北大学“三育人”工作暂行条例〉的通知》.doc

附件二:“三育人”先进教职工登记表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