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寒假放假及有关事宜的通知


学院各部门:

     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,现就寒假放假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       一、学生1月19日(星期六)开始放假,2月23日(星期六)返校注册,2月25日(星期一)上课。

       二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,教职工离开保定市区要向本部门主管领导报备。

       三、放假前,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本学期工作,妥善处理未尽事宜,提前谋划并做好新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,同时要确保寒假期间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。 教务部门要认真做好新学期教学计划的安排。

       四、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安全责任意识,做好师生安全教育工作,并于假前在本部门内部开展全面、细致的安全检查,对存在隐患认真整改。

       五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,落实岗位责任制。放假期间,学院在B2-207室设总值班室,有关部门全天24小时轮流值班,值班安排见《学院寒假值班表》。值班人员须坚守岗位,并确保联络畅通,严格执行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制度,遇有紧急、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立即上报,不得瞒报、迟报或漏报。凡因责任制不落实或麻痹大意引发重大案件、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,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。

      具体值班安排详见办公系统。

     特此通知

 

 

河北大学工商学院

2019年1月15日